工作场所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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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诽谤?

诽谤是指发布损害他人声誉的虚假声明。 书面形式的诽谤称为“永久性诽谤”。 口头形式的诽谤称为“短暂性诽谤”

我如何知道自己是否遭受了诽谤?

一个人可能会遭到行为和/或言语形式的诽谤。 只要行为传达了具有诽谤性的信息,即构成诽谤。 例如,如果一名同事被保安人员从工作场所带走,这可能会造成一种虚假印象,让人认为该同事犯了罪。

要提起诽谤索赔需要证明什么?

必须证明以下所有要素:

  1. 诽谤性内容;
  2. 发布;
  3. 涉及原告;
  4. 意图;以及
  5. 伤害或损失。

观点是被视为诽谤性内容吗?

不是。 诽谤性声明必须是对事实的断言,而不是观点。 例如,如果您的老板说您为人不是很好,这个陈述大概只是一个观点。 但是,如果您的老板说您偷了公司的东西,这里是在作事实陈述,而不是观点陈述。 此外,这个陈述还必须被听者、观者或读者合理地理解为负面陈述。

传达的信息必须被发布,这是什么意思?

发布的意思仅仅是说,某个陈述被传达给了被诽谤者之外的任何人。 例如,如果一名主管对另一名主管作了关于某员工的虚假陈述,这就可能是发布。

为了诽谤索赔,我需要证明什么类型的伤害?

您必须证明您由于该信息的传达而遭受了伤害。 因为诽谤的定义是对您声誉的伤害,您必须证明有实际伤害(例如,由于该信息,您在社区中的声誉和尊严受到了损害)。

然而,有些陈述的伤害非常明显,所以您不必证明实际损害。 这样的诽谤被称为“自成”的永久性或短暂性诽谤。 雇员提出的构成自成诽谤(永久性和短暂性)的陈述有几类,包括:声明某人缺乏能力或诚信来履行其职责或工作;,在工作或或职业方面对某人造成伤害的声明。

我的雇主可以对此辩护吗?

是的。 常见的诽谤辩护有四种, 包括:(1)特权;(2)同意;(3)真实;以及(4)观点:

  1. 特权:雇主可能会引用两种特权来作为诽谤的辩护。 绝对特权,允许您的雇主在发布关于您的恶意陈述时也完全免除责任。 享有绝对特权的陈述包括在官方程序(如法律诉讼)和仲裁程序中作出的陈述,在对潜在雇员进行的法定背景调查中作出的陈述,和在任何其他政府程序中作出的陈述。 有限特权只在雇主作出陈述时对您没有恶意的情况下,才为雇主提供保护。 享有有限特权的陈述包括:评估或评价、调查报告、推荐、咨询或警告、申诉调整讨论以及处分或解雇信。
  2. 同意:如果雇员表示“同意”雇主作出陈述,则雇主作出该陈述的绝对特权。
  3. 真实:真实的陈述是对诽谤的充分辩护理由。
  4. 观点:如上所述,无论多么不利的观点都不构成诽谤。 法院会从多方面的问题考虑来判断一个陈述是对事实的断言还是观点。 有关问题包括,发言者是否在其陈述中用了“我觉得”或“我认为”这样的措辞,陈述的对象是谁,以及传达信息的背景或目的。

如果我认为我有权对我的雇主或同事提起诽谤索赔,我该怎么做?

首先,确定雇主是在作出诽谤性陈述还是表达观点。 然后,确定陈述的对象是谁。 如果陈述的对象是潜在的未来雇主,就更有可能构成诽谤。

有时,您只需根据加州法律致信前雇主并要求其停止这种行为。 不过,您也可以向加州劳工专员提起投诉,或直接诉诸法庭。 根据加州劳工法典第1050条规定,被判定诽谤的个人可能需要承担“三倍赔偿”,该条款旨在防止雇主把前雇员列入“黑名单”,阻挠其寻找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