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投诉程序

工作法律援助(LAAW)欢迎客户提出意见,并认真对待投诉。如果您认为自己作为客户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您有权对您认为对您造成不公正影响的政策或行为提出抗议。

您可以拨打 (415) 864-8848 进行口头投诉。您也可以将书面投诉寄往 President, Legal Aid at Work, 180 Montgomery Street, Suite 600, San Francisco, CA, 94104。

投诉人的权利

如果您提出投诉,您享有以下权利:

  • 与将对投诉做出决定的人讨论投诉。
  • 不会因为您提出投诉而被拒绝服务或遭到报复。
  • 在进行调查的同时,尽可能对您的身份保密。
  • 即使您已使用本投诉程序,仍可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途径或补救措施。
  • 向您提供您所要求的与投诉有关的非保密和/或受法律保护不得披露的安大略省妇女协会信息的副本。 根据所要求的页数,您可能需要为此服务支付复印费。
  • 选择在与安大略省妇女协会举行的任何会议上有一名辩护人在场。 此人可能是您的朋友、其他客户、家庭成员或正式辩护人,必须由您自费提供,但他们必须是有偿辩护人。 安大略省妇女协会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充当您的辩护人。

如何投诉

1.如果您有投诉,可以联系主席,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如果是口头投诉,您可以要求主席以书面形式总结您所关注的问题,并向您提供一份总结副本)。投诉主题可包括但不限于沟通问题,如工作人员未回您的电话或律师未明确接受或完成您的任务。

2.如果可能,校长将促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解决方法可能包括在您和被投诉人之间充当联络人。在进行这些讨论时,校长应作为中立方。

3.如果您的投诉在 30 天内没有得到令您满意的解决,或者如果您的投诉涉及到主席,您可以要求工作法律援助委员会主席对您的投诉进行复审。

4.在收到投诉后的 60 天内,"工作中的法律援助 "主席将完成调查,并书面通知您,他/她将

就投诉事项采取适当行动,或

结案,不采取任何行动。

加利福尼亚州律师协会(1-800-843-9053)也受理有关加州执业律师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