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哺乳期母亲可因被拒绝提供哺乳期便利而要求赔偿工资损失

Aida Lico休完产假回到T.D.银行工作后,她需要在工作中泵出母乳,给她的婴儿喂奶。根据Lico女士在法庭上提出的申诉,该银行的分行助理经理告诉她,她必须在洗手间里哺乳休息。她表示反对,因为她觉得休息室不卫生,并被告知使用收发室,而收发室的门没有锁。当她注意到收发室缺乏隐私时,她被告知使用保险箱室,这同样不是一个卫生或隐私的哺乳休息场所。此外,每当Lico女士要求休息时,她都被拒绝,而是被要求执行额外的任务。有的时候,她被迫等待长达5或6个小时来挤出牛奶。这些长时间的拖延导致她的乳房充血,有几次她的母乳在客户和同事面前漏出。由于不能哺乳,Lico女士开始迟到早退,或在工作期间回家,以便给孩子喂奶。银行随后以 "出勤问题 "为由解雇了她。

Lico女士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声称道明银行没有给她哺乳时间,并因她努力利用这些休息时间而将她解雇,违反了《公平劳动标准法》(FLSA)的《哺乳母亲合理休息时间法》修正案。在该修正案之前,联邦法律几乎没有为工作中的哺乳期母亲提供任何保护。该修正案于2010年3月生效,要求雇主为雇员提供合理的休息时间,以便她在孩子出生后一年内随时为其哺乳的孩子吸奶。雇主还必须提供一个除卫生间以外的场所,该场所应遮挡视线,不受他人侵扰,以便雇员可以吸奶。

虽然该修正案为哺乳期母亲创造了重要的保护措施,但它带来了一个实际的执行问题。提起诉讼来执行该法律的雇员只能得到工资损失的补救;他们不能得到因不能哺乳休息而引起的不适或尴尬的索赔,也不能利用该法律要求雇主提供休息时间。因为法律不要求雇主在哺乳期内向雇员支付工资,所以没有得到哺乳期的雇员,但没有因为不能休息而损失工资,也不能获得赔偿。因此,当其他提出索赔的雇员没有工资损失时,他们的案件就没有超过案件的初始提交阶段。然而,Lico女士有40.35小时的工资损失,具体原因是银行没有遵守法律和歧视性做法,拒绝给她哺乳时间。因此,2015年6月1日,纽约东区的比安科法官允许该案超过初始立案阶段进行。

这项裁决是确保母亲在工作场所权利的一个胜利,因为它是第一个法院裁决,认为违反《哺乳期母亲合理休息时间法》的行为在妇女因雇主未能遵守该法规定的义务而损失工资的情况下,可由私人执行。哺乳便利对工作家庭至关重要,因为它们使母亲能够返回工作岗位并获得全额工资,同时不放弃母乳喂养的重要健康益处。母乳喂养可以减少婴儿和母亲的各种疾病的风险,包括减少婴儿疾病,减少以后肥胖和糖尿病的风险,以及减少母亲产后抑郁症的风险。研究还发现母乳喂养和认知发展之间的联系。

美国儿科学会建议母亲纯母乳喂养6个月,并在引入固体食物后继续母乳喂养至少6个月。如果美国的大多数职业母亲没有能力在工作中挤奶,那么这一建议是无法实现的,因为联邦法律只保证职业母亲有12周的无薪工作保护假,而且只有大约60%的劳动力有权享受这一假期。 通常情况下,哺乳期的父母在离开她的孩子时,每隔两到三个小时就需要挤一次奶。因此,工作场所的哺乳便利是使家庭能够获得母乳喂养的好处的关键。哺乳便利对雇主也有好处,因为它们减少了员工的缺勤,并通过减少工作与家庭的冲突和新父母的压力来鼓励员工的生产力。

一些州有与联邦法律类似的要求,但也纳入了更广泛的补救措施。例如,根据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因母乳喂养或哺乳而产生的歧视是《公平就业和住房法》(FEHA)所禁止的一种基于性别的歧视,该法也明确要求提供哺乳便利。如果一个加州雇员根据FEHA起诉,该法案涵盖了5名或更多雇员的雇主,她不仅可以起诉工资损失,还可以起诉精神痛苦赔偿和禁令救济--要求雇主改变其歧视性做法。

关于你的哺乳期便利和免受哺乳期歧视的权利,见http://las-elc.org/fact-sheets/breastfeeding-mothers-lactation-accommodation-and-discrimination。关于你作为母亲或孕妇在工作场所的权利的更多信息,见https://las-elc.org/work-family-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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