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nker诉高级法院的裁决:雇主不得干涉工人的午休权利

2012年4月12日,加州最高法院在Brinker Restaurant Corp.诉Superior Court一案中作出了人们期待已久的裁决,澄清了雇主为小时工或无豁免权工人提供用餐和休息时间的义务。

关于提供用餐时间的核心问题,Brinker案的结论是:"雇主的义务是解除雇员的所有职责,此后雇员可以自由地利用用餐时间达到他或她想要的目的,但雇主不需要确保不做任何工作。" 法院的理由是,要求雇主监督工人的休息时间会与雇主放弃休息期间所有控制权的原则相矛盾。 法院进一步澄清,雇主不能通过对工人施加压力来阻碍休息时间,创造奖励来放弃休息时间,或鼓励跳过休息时间。 在这样做的时候,法院重申了长期以来的原则,即加州的工人 "有权享受不间断的半小时[用餐]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他们不需要任何职责或雇主的控制,可以自由地来去。

快速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