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时间和用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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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法律规定,大多数员工在工作超过5小时的情况下有权享受30分钟无薪用餐时间,在单日工作3.5小时以上的情况下有权享受至少一次10分钟带薪休息,工作6小时以上则可享受第二次10分钟带薪休息。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想进一步了解信息,请阅读下方的信息页或联系我们的工人权益诊所。

1. 我的雇主必须向我提供用餐时间吗?

2. 我的雇主必须在工作期间给我休息时间吗?

3. 我的雇主是否必须为我的用餐时间或休息时间支付工资?

4. 雇主能要求我在用餐时间留在工作场所、待命或值班吗?

5. 雇主能要求我在休息时间留在工作场所、待命或值班吗?

6. 如果我的雇主没有按法律要求提供用餐时间或休息时间,会有什么后果?

7. 我的雇主是否必须记录我是否用餐休息了?

8. 我的雇主是否有责任确保我在用餐时间内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