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ELC为就业歧视案撰写非当事人意见书

Harris v. City of Santa Monica一案中,加州最高法院于今天(2013年2月7日)10:00发布裁决,认为即使雇主也有非歧视性的理由,雇主仍然要对被歧视腐蚀的就业决定负责。 法院驳回了雇主集团的立场,即雇员应被迫证明歧视是就业行动的 "原因",才能根据《加州公平就业和住房法》(FEHA)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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