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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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语言歧视?

语言歧视是某人由于其母语或语言技能的其他方面而受到区别性待遇。 例如,如果一名雇员工作的地方有“只讲英语”的政策,而雇员的第一语言不是英语,这就可能构成语言歧视。 如果雇员因说英语时有口音而受到不如其他员工的待遇,或被告知因为英语不够好而不符合某个职位的要求,雇员也可能正在遭受语言歧视。 如果某人因为不会说、听不懂、不会读写英语而被拒绝提供商业或政府服务,这也可能构成语言歧视。

语言歧视合法吗?

许多法院和政府机构认为语言歧视是一种基于原籍的歧视,后者被联邦和加州法律禁止。

为什么语言歧视是非法的?

上述法律规定,雇主因雇员的原籍而歧视雇员是非法行为。 (“原籍”通常指某人或其祖先的原居住国家。)因为一个人的第一语言与其原居地或其祖先的原居地密切相关,基于该语言的使用或与该语言有关的特征的歧视,在效果上近似于基于原籍的歧视。

雇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雇员在工作时只讲英语?

加州法律通常禁止雇主实施“只讲英语”的政策,除非:

1) 雇主可以证明该政策有“业务上的必要性”,即对该政策有强烈和明确的工作相关需求,且

2) 雇主告知雇员存在该政策,以及政策在何时何地适用。

即使雇主能够这样做,也还必须证明除了该政策,没有其他的办法可以同样有效地实现业务目标。 与此相似,在加州以外的一些州,美国 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推定,“只讲英语”的工作场所政策本身就可构成联邦法律定义的歧视的证据,因此雇主也必须证明该政策的业务必要性。 然而,在加州和一些西部州,如果此政策仅适用于同时精通英语和自己语言的雇员,要证明该政策是非法的可能会更加困难。 根据联邦法律或州法律,如果要求不会说英语或说英语非常吃力的雇员遵守“只讲英语”的政策,则该政策很可能是非法的,特别是在工人已证明完成工作不需英语的情况下。

雇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雇员在工作时只讲英语?

加州法律通常禁止雇主实施“只讲英语”的政策,除非:

1) 雇主可以证明该政策有“业务上的必要性”,即对该政策有强烈和明确的工作相关需求,且

2) 雇主告知雇员存在该政策,以及政策在何时何地适用。

即使雇主能够这样做,也还必须证明除了该政策,没有其他的办法可以同样有效地实现业务目标。 与此相似,在加州以外的一些州,美国 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推定,“只讲英语”的工作场所政策本身就可构成联邦法律定义的歧视的证据,因此雇主也必须证明该政策的业务必要性。 然而,在加州和一些西部州,如果此政策仅适用于同时精通英语和自己语言的雇员,要证明该政策是非法的可能会更加困难。 根据联邦法律或州法律,如果要求不会说英语或说英语非常吃力的雇员遵守“只讲英语”的政策,则该政策很可能是非法的,特别是在工人已证明完成工作不需英语的情况下。

有时,雇主可能以极端和不合理的方式实施和强制“只讲英语”政策,从而为不同原籍的雇员创造了一种“充满敌意的工作环境”。 例如,雇员可能会因为讲了几句母语或在私人时间讲母语而受到处分,或可能会受到上司的不间断监督。

也有些时候,该政策可能导致说某些语言的人受到英语使用者的骚扰。 在这类情况下,该政策很可能是非法的。

如果“只讲英语”的规则只针对一部分雇员而不是其他雇员,也可能违反民权法。 例如,如果一家企业只要求其讲西班牙语的雇员遵守该规则,但不要求讲中文的雇员遵守,则雇主可能是在非法歧视。 此外,如果雇主是出于歧视目的才实施“只讲英语”的政策,这很可能足以断定该政策是非法的。

雇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因为雇员的口音而对其区别对待?

基于口音的歧视也可能侵犯了雇员的民权。 一般来说,如果雇主因员工的口音而对其采取不利行动,雇主必须能够证明雇员的口音“实质性地干扰了工作表现”。换句话说,雇员的口音必须对雇员完成工作的能力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雇主不可仅凭假设就断定口音会造成工作相关问题。 此外,雇主必须公平且客观地评估口音。 通常来说,相比于其他口音,人们会对某些口音有更加细微的偏见。

雇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因为雇员英语不佳而对其区别对待?

雇主不可因某人英语不好或不流利英语而拒绝其就业机会,除非:

1)此人从事的工作确实需要一定的英语语言能力(如某些客户服务职位),且

2)此人不具备所需的特定方面和水平的英语语言能力。

例如,如果某人得知其因为英语的口语或阅读不够好而不符合某个职位的要求,但该职位几乎不需要或根本不需要沟通,则此人可能有权提起语言歧视索赔。

法律还禁止哪些其他类型的语言歧视?

语言歧视也存在于工作场所之外。 例如,如果一家企业因某人英语不好而拒绝为其服务,这就可能违反了几项民权法律。 如果某政府机构不提供某种语言的资料或没有会说这种语言的工作人员,而导致某人无法与政府机构沟通,这也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

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受到了语言歧视,该怎么办?

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因语言而受到了雇主的歧视,且歧视行为发生在加州,且您的雇主至少有15名雇员,您可以向美国 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提出基于原籍或基于语言的歧视指控。 在加州,您必须在歧视行为发生后300天内提出指控;在其他州,您可能只有180天。 如果您的雇主有超过5名雇员,您还可以在歧视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向加州民权部(“CRD”)提出原籍歧视指控。 提起原籍歧视指控是您在加州和联邦法律下保留在法院起诉雇主的权利的唯一方式。

注意:如果您的潜在索赔涉及基于歧视性语言政策的骚扰或敌意工作环境,CRD不设最低雇员人数要求。 如果您的雇主有4-14名雇员,您也可以向美国司法部的移民相关不公平雇佣行为特别咨询办公室(“OSC”)提出原籍歧视指控,OSC将对指控进行调查,这与EEOC程序类似。 如果您的雇主的雇员人数少于4人,或者您就职于联邦政府,您应该咨询律师。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协助,或认为自己可能遭到了基于语言的歧视,请致电语言权利信息热线:(800)864-1664,这是Legal Aid at Work提供的免费服务。

免责声明

本信息页表旨在提供有关加州就业法律权利的准确、通用信息。 然而,鉴于法律和法律程序经常发生变化且解释各异,Legal Aid at Work无法确保本信息页中的信息是最新的,也不对该信息的任何使用承担责任。 如果您未向律师或适当机构咨询您在具体情况下的权利,请勿依赖此信息。

最后更新2024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