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的带薪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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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7日,旧金山选民通过了措施F,规定工人在必须请假照顾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时,可以获得带薪病假。这项措施于2007年2月5日生效。这份概况介绍解释了这项措施以及它如何适用于在旧金山工作的雇员。

我的雇主必须提供带薪病假吗?

2007年2月5日起,如果您在三藩市市县工作,您必须有权获得带薪病假。 即使您是兼职或临时工人,您也有资格享受病假,且与雇主规模大小无关。 即使您住在三藩市外,或您的雇主总部位于三藩市以外,只要您实际在三藩市内工作,您就有权享受带薪病假。

例外:

  1. 如果雇员通过工会享受集体劳资协议,且工会已同意放弃该要求,雇员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2. 如果雇主已有带薪休假政策(允许您享受至少与条例规定小时数相当的带薪休假),则不受此新法律影响。

我可以获得多少天带薪病假?

通常,您每工作30小时便可获得1小时的带薪病假。 不过,如果您刚刚开始一份新工作,您需要工作至少三个月才能开始享受病假。

如果您的雇主拥有10名或以上雇员,您可以累积最多9个工作日(72小时)的带薪病假。 对于雇员人数不到10名的企业,带薪病假的上限是5个工作日(40小时)。 您未用的病假可以转到下一年,但在达到72小时(小企业为40小时)上限时将停止累积。 您在离职不能按未用的病假时数获得工资。

我的带薪病假可以怎么用?

带薪病假可用于处理各种与您和您的家人健康相关的事务。 您可以因为生病或受伤请病假,也可以用来做定期诊疗或体检。 您还可以使用带薪病假来帮助或照顾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兄弟姐妹、子女、配偶或注册同居伴侣,或祖父母。 此法律定义的子女和父母包括继父母和继子女,以及收养和寄养关系的父母和子女。

如果您没有配偶或注册同居伴侣,您也可以指定您需要用病假照顾的一位额外人士。 在您开始累积病假之前,您的雇主必须为您提供机会来指定这个可能需要您照顾的人。 您的雇主必须给您至少10天的时间来选定这个人。 在您指定了人选后,您就可以像照顾上述其他家人一样用病假来照顾这个人。 然而,一旦选定,您的雇主没有义务允许您更改人选,除非自首次指定此人之日起已过一年。

我的老板能阻止我休带薪病假吗?

休带薪病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您必须向雇主提供“合理”的提前请假通知。 例如,如果您在给您排的班开始后打电话给经理,说您三个月前预约了医生所以不会来上班,雇主可能无需同意您请带薪病假。 然而,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突然生病,只要您在意识到无法上班后尽快通知雇主,雇主必须允许您休病假。

如果您提供合理的提前通知,法律规定您的雇主不可要求您在休病假时找到代班的人。 您的雇主也可以采取“合理”措施来核实您的病假是否真实,但不可采取不合理的措施。 例如,您的雇主可能要求提供您的家人生病的医生证明。

我会因休带薪病假而被解雇或受到处分吗?

不。 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您累积了带薪病假且有有效的休假原因,您的雇主不能因此处罚您。 例如,您的雇主不可把您的带薪病假算作缺勤,并因此给您处分、降职、停职或解雇。 法律还规定,您不可因主张法律赋予的病假权利而被解雇或受处分。

如果我的雇主违反了法律,我该怎么办?

如果您的雇主不给您带薪病假,您应首先通知雇主您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如果雇主拒绝遵守规定,您可以通知三藩市劳工标准执法办公室。 该机构可以为您追回您休病假的小时数的应得报酬。 机构还可以确保您的雇主之后会提供病假,并因您的雇主违反法律而对其处以罚款。 最后,如果您因休病假被解雇,该机构可以下令让您重返岗位。 您也可以在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