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人士合理的工作安排
如果你是属於残障人士,你可能可以向所属公司要求“合理的工作安排”(reasonable accommodation),以确保你能完成工作以及保障你的健康。请参阅我们的《工作场所中的残障》一文。在加州,僱用5名或以上员工的僱主必须根据加州平等就业及住房法案(Fair Employment and Housing Act,简称”FEHA”),为伤残的员工提供合理的工作安排。如果僱主有15名或以上的员工,你就能享有联邦美国残障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简称 “ADA”)的保障。这份文件主要是向你解释有关合宜工作环境的保障及法例,但不一定适用於每一个工作环境。
什么叫做合适的工作环境安排?
合适的工作环境,指的是为了能令有需要的员工,做到职业上的基本工作,僱主在工作环境内,为该员工作出适度的调整及妥善安排。一个合适的工作环境并不会改变工作的性质。员工所作出的要求是否合理,就要视乎本身的工作性质和环境而定。这些安排对僱主来说,不能成本太贵及造成太多干扰。
我是否需要已经为公司工作才能够要求合适的工作环境安排?
法律(ADA/FEHA)对雇员以及申请工作人士有同样的保护作用。雇主必须为那些合资格的残障申请工作人士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安排,让他们能够同样有机会申请工作以及给他们的工作申请予以考虑。
雇主或者潜在雇主什么时候需要提供这种工作安排?
雇主只需要为那些合乎残障资格的工人提供合适工作环境安排(什麽才是法律定义上的残障见《工作场所残障﹕联邦及州法律有关规定》一文)另外,雇主只需要为那些已经给人知道的残障提供合适安排。所以为了保證你能够得到保护,你应该通知雇主你有残障问题需要公司作出合适安排,而不要期望雇主从旁猜测出你有残障问题。
例外﹕如果这种安排会为雇主带来过度的困难undue hardship,雇主就可以不必提供这种合适安排。什麽情况下这种安排会被认为过度呢?当作出这种安排是极度困难或者极端昂贵的。例如,一个小本经营的公司需要改变一个残障工人的上班时间,或者要为这位工人提供病假,而这个工人放病假期间需要其他同事处理他的工作内容,从而令到这些同事不能完成自己的工作。这样做的话有可能为公司营运带来极大的困难。那麽,这种情况就有可能会被认为是过度的困难。
如果申请合适工作环境安排的话,我需要告诉雇主什么?是否需要透露我的具体残障问题?
为了得到法律这方面的保护,你应该向至少一个公司的代表透露你的残障状况,比如主管或者公司人事部。如果你的残障问题属于一些个人的私隐,你不需要向公司全盘透露所有的残障细节。你只需要向他们说你需要合适的工作环境安排,并且出示足够的讯息让他们知道你身有残障,这些残障会影响你的某种主要的生活机能。
很多残障虽然只是被归类为一种状况,但这种状况却会对身体产生许多不同的影响,而这些影响是需要合适工作安排的。例如,如果一个工人身患爱滋或者爱滋病毒阳性反应,爱滋病本身的反应有限,但因为爱滋病引起的癌症,呼吸系统问题,眼睛的毛病,情绪低落,你就可以把这种情况界定为“防疫系统失常极大地限制了主要的生活机能”当然,在某种情况下,雇主可以由此推测出你的残障的具体情况。
公开残障状况是一个极端个人的决定,你应该考虑这个决定的成本和效益,包括﹕
· 完成工作所需要的安排
· 为了避免受处分或者解雇而需要安排
· 为了保护自己的健康而需要安排
· 是否可以不需经过透露残障问题即可获得安排
· 被人藐视以及骚扰的危险
· 失去工作或者升职的危险
· 丧失隐私的危险
· 另一方面,有可能得到支持以及在工作上得到更大成就
我是否需要透露我的医疗或者心理记录才可以获得合适工作环境安排?
不需要。如果你的残障状况或者需要合适安排的需要不是那么明显的话,雇主有可能会要求你出示合理的医生文件。这些文件只能限于医生的便条,或者其他的医生文件,显示你有残障,需要合适安排。你不需要出示所有的医疗或者心理历史。
我要向同事透露我的伤残状况吗?
不。你需要向属於资方的代表,例如人事部负责人或你的主管透露你的情况-如果你觉得适合的话,你的主管亦需要瞭解你的伤残情形。但是,你无需向同事透露伤 残的事。事实上,僱主向你索取的医疗纪录是要保密的,只有你的直属主管及经理才有权看这些资料,因为他们要知道为你作那方面的工作安排。
是否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合适工作环境安排的要求?
不必。你可以用书面、口头、电邮,或任何其他的沟通办法作这项要求。不过,为了避免僱主将来会否认你曾作出这项要求,你最好将此要求作记录及保存好。
我可以要求什么样的工作环境安排?
· 改善工作设施:为行动不便的残障员工安排所需的通道或特制的椅子
· 工作器材或装备:为视力有问题的残障员工安排使用合适的电脑,这些电脑有声音识别功能或加大的字体
· 半职工作安排:为身体容易疲乏、或者不能站立超过四个小时的残障工人安排半职工作
· 调整工作时间表:为需要按时服药、或者那些有呼吸困难的残障员工安排经常的小息以及提供饮用水,或因为药物反应的关係需要调整作时间表
· 请假见医生:在日常工作中安排时间见医生亦可以是合适工作环境安排
· 停薪留职:残障员工因为有关的病症需要动手术或在家休养,因此需要作停薪留职的安排
· 工作重整:残障员工可能会体力下降,因此需要避免大量体力操作的工作,当然不能是主要的工作职责
· 工作训练及指导:因为残障有关的癥状令一个工人不能集中精神或者学习新技能,公司有可能提供额外或者特殊的训练令他掌握新的工作技能以及职责。
· 公司条例的调整:服用治疗药物的员工在服药後,有可能出现神智不清, 在这种情形下,即使公司政策禁止睡觉,残障员工也可以到休息室躺下休息
· 教育:有HIV/AIDS的员工在工作场所中可能要面对很多的误解,如果能向其他同事及主管人员提供认识伤残情况的教育,就能消除有关的惊恐或偏见的行为
· 调配到空缺的职位:当员工不能从事现有的职位工作时,如有适当的职位空缺,该员工可以进行工作调整。另外,如果工人和雇主双方都同意调职是合适的安排的话,即使工人还可以从事目前的经过合适安排的工作,也可以进行调职。
在提出合适工作环境安排后,接着下来呢?
当你提出这方面的要求后,僱主必须作出相应的努力以决定合适的安排。但是,在实施这些安排过程中,你也要作出配合及参与。员工如果不参与这些照顾安 排过程的话,可能会失去州及联邦的法律保障。你有可能会需要提供医生證明文件,出席有关会议。如果你或者雇主不同意某个安排建议,你必须采取步骤继续把这 个过程进行下去。在过程中你可以考虑运用第叁者的维权协助。
为了为了保障你的权益,可以考虑以下的主动措施:
· 以书面的方式要求僱主提供合适工作环境安排
· 建议可供选择的安排
· 向僱主提供这方面专家的资料,例如合适工作环境网络Job Accommodation Network(1-800-526-7234,www.jan.wvu.edu), 残障和商业技术支援中心(DBTACs)(1-800-949-4232, www.dbtac.vcu.edu).
· 计划及出席要和僱主商讨有关安排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