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及就业:若您必须辞职之失业保险
家庭暴力倖存者通常害怕在工作当中受到施虐者、性侵害攻击者或跟踪者伤害或在工作上受到这些人的伤害。在某些案例下,此倖存者得以辞去工作,以保护自己与家庭避免受到家庭暴力伤害并仍有权领取失业保险福利。
什么是失业保险(简称“UI”)福利?
失业福利提供部分的替代工资给劳工,这些劳工暂时失业或做半职工作但工资非常微少。UI福利只支付给达到资格符合标準的劳工,这些劳工失去了工作或工资,但是“他们本身的并无过失”。
谁决定谁可以得到失业福利?
由失业局,Employ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 (就业发展部门,简称“EDD”)的政府单位来对一位劳工是否符合失业福利的资格作初步决定。
我如何申请失业福利?
您必须向失业局提出索赔申请。可以透过电话:(800) 300-5616或到他们的网站(网址:http://www.edd.cahwnet.gov/)提出您的索赔申请。在您的第一通电话中,失业局将预期您给予他们关于您的就业历史及您与最后这位雇主的分开过程。
我能够辞去工作而仍然能够符合失业保险吗?
在加州州立法下,只有如果失业局认为劳工有“良好的理由”辞去最後的工作,则他/她才符合领取失业福利的资格。California Unemployment Insurance Appeals Board(加州失业保险上诉委员会)对辞去工作之“良好的理由”定义如下:“一个真正、具实质性及有说服性的理由,其理由的本质会致使一个真正渴求谋得职位的有理性之人去采取类似的行动。” 这个定义是指一位劳工必须出示一个非常好的辞工理由并说服失业局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会在那些情况下辞职。在加州,辞去工作以保护自己与家庭避免家庭暴力虐待的家庭暴力倖存者有“良好的理由”离开那份工作。
如果我不给雇主一个机会去改善问题,我还能够得到失业福利吗?
通常不行。为了出示您有“良好的理由”辞工,您必须首先努力保留工作。因此,如果您在工作时被施暴者跟踪、骚扰、伤害或威胁,或者如果您顾虑到您子女的安全,您应该首先知会雇主您的状况并要求调职、请假缺席、或工作场所调整安排。如果您的雇主拒绝或这些改变并未针对您的安全考量(例如:您必须立即逃开),您可能觉得您唯一的选择是辞职一途。
如果我有超过一种以上的理由辞职,会怎么样?
如果劳工有好几种理由辞去他/她的工作,但是只要如果其中一个理由被裁定为“良好的理由”,而且那个“良好理由” 的理由是辞职的主要原因(例如:不是只是某个理由雇员提出以去试图取得福利),那麽这个劳工会符合失业保险福利。
我如何出示“良好的理由"的辞职证据?
在这项法律下,除非或直到雇主提出相反的證明,否则这个雇员会被推断已有“良好的理由” 辞职。然而 ,失业局极有可能将会预期您出示“良好的理由”来支持您的辞职决定并描述您为保住工作所作之努力。
当向失业保险提出申请时,要对关於辞职之事实作出最有效的说明方式是以写下一份详细记述作为开端,说明所有导致您决定辞职的状况。您应该描述您试图解决导致您决定辞职之问题的所有方法,例如:与管理阶层会谈的要求、请假、调职、使用申诉不满程序等等。详细描述您向管理阶层所作之任何申诉。如果可能,包括您申诉的次数、申诉的大约日期、向谁作出申诉、及结果为何(如果有结果的话)。您不须将此书面文件提供给EDD或法官,但是此文件应该能帮助您组织您的思维。如果您辞职之决定起因於您担忧害怕自己的心理、身体健康问题或安全状况,那麽来自治疗专业人员,如医生或心理医师的声明书虽然并非有必要,但在证明您的顾虑真确且有良好依据的方面上却非常有帮助。
如果失业局说我不符合失业福利资格,我该怎么做?
如果失业局拒绝您的失业申请,您能够上诉。注意不要错失上诉截止日,截止日是在拒绝通知寄出给您之後的20个日历天。提出上诉所需做的只是写一封简短的信,信上说"我不同意您的决定。我希望上诉。谢谢。"在3至6个星期内将会有一个上诉听證会时间排定给您。
我能到何处寻求额外的帮助来了解此程序或学习我是否符合失业保险福利?
请拨免付费电话(888) 864-8335联络Legal Aid at Work(劳工法律中心)之Domestic Violence and Employment Project(家庭暴力与就业计划)。 本机构的律师也许可以在您的上诉聆讯会上代表您或协助引导您自己完成此上诉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