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的健康与安全
- 关于在工作时的安全性,有权由雇主提供适当的训练。
- 关於会接触到的危险物质,有权事先受到告知。
- 如果工作时会接触危险或受污染的物质,有权拿到保护用具。
- 对於违反安全与健康标準的行为,有权秘密要求职业安全与健康分部(Divisio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对你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查。
- 如果在工作场所你观察或怀疑有健康或安全的问题,有权向职业安全与健康分部(Divisio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提出秘密投诉。
- 有权拒绝触犯合法安全或健康标準的工作。如果你正考虑行使这项权利,请向律师谘询以确定在法律上你将受到保障。
- 使用机器手将废铁夹起倒入鎔炉,但机器没有挡风板或关闭式座舱。
- 将铅块熔解并倒出,而你知道铅块曾用来储存放射线物质。
- 在有可能会因吸入潜在性致命瓦斯而中毒的环境下工作。
- 驾驶一辆颠簸且摇晃不定的卡车并且难以保持在路上正常行驶。
- 对所有的危险物质贴上标籤。
- 所有危险化学物品的材质安全数据表(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s,简称 “ MSDS’s”) 。
- 有关安全程序的训练,以及关於在每一项工作中员工可能会碰及的危险物质。
- 在每年自2月1日到3月1日间张贴资讯,说明当年所发生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与疾病的总数。
- 张贴牵涉到在工作场所或邻近处的Cal/OSHA警告罚单 。每一张罚单必须持续张贴到违反行为受到修正或3个工作天为止,这取决於哪个时间较长。
- 通知书-如果雇员暴露於危险化学物品的浓缩物或等级超过了由Cal/OSHA所制定暴露在危险化学物品之标準的话。
- 受伤医护费,无论是否要继续上班;
- 支付损失的薪水,如果超过叁天没上班,或留院过夜的话;以及
- 其它长期性的福利,如果这个伤导致永久性残障。
- 向工伤上诉委员会(Worker’s Compensation Appeals Board)要求听證会;
- 找一位将会以“留置基础(lien basis)”来治疗您的医生,这意味著这位医生将会等到你的劳工赔偿索赔解决後才要求付款;
- 支付治疗费并试著之後取得偿还。
在工作场所中我的健康及安全如何受到保障?
根据加州职业与健康法令(Californi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ct ,简称“Cal/OSHA”),所有在加州的非联邦雇员有权享有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联邦雇员则受到联邦OSHA的保障)。这项法律保證你有权享有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规定雇主负起确保你在工作之安全性的责任。
我特定之工作场所的健康及安全权利是什么?
雇主受规定要采取步骤来确保工人的安全健康并且提供足够的训练及保障,令工人能安全地工作。在这项法律之下,你的权利包括:
雇主不能因为你对工作场所安全或健康问题所作的正式或非正式投诉而采取报复(如:降职或开除)。从报复行为当日算起,工人有6个月的时间向州立劳工委员局Labor Commissioner提出申诉。(联邦雇员只有30天的时间向联邦劳工部Federal Dept. of Labor提出申诉。)
我有权利拒绝去做不安全的工作吗?
加州劳工法 (California Labor Code)第6311项允许工人拒绝履行不安全的工作,只要这份工作的危险性高到任何合理的人会认为做这份工作会危害到他/她的安全或健康的话。下列是一些例子,这些工作有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风险:
然而,在拒绝履行不安全的工作前,要确定通知你的上司关於这个不安全的情况,并且给公司有机会去更正。如果公司不去修正这个不安全的情况,而你决定拒绝这份工作,要确定通知你的上司。最好是以书面方式或在其他人面前,解释你为什麽拒绝做这份工作的确切理由,并且告诉上司,只要一旦情况有所改善,你就会回到工作岗位。最後,你应该连络Cal/OSHA (网址:http://www.fir.ca.gov/DOSH)提出针对雇主的申诉。
关于我的健康及安全权利雇主必须提供什么资讯给我?
雇主必须提供关于在工作场所内会危及安全与健康的讯息,并让你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在最低限度下,每个雇主必须提供:
雇主必须要作特别的努力来维持我工作场所的安全吗?
是的。每位雇主必须实施“伤害与疾病预防计画(injury and illness prevention program)” ,这包括训练、更正安全与健康问题的方法及给雇员关於危险物质的通知。雇主必须保留安全与健康的记录以及任何由雇主所监视到的危险状况记录。你有权去查看这些记录及你自己的医疗记录。一个有11位或超过11位雇员的公司也必须张贴前一年当中与工作有关联的伤害与疾病的总数。你也有权去看这过去5年来的意外记录簿。
如果工作场所不安全或不健康,我能够做什么?
(1)第一个步骤应该是和你的上司或雇主谈谈这个问题,并且要求改善。你有权投诉关於工作上的健康和安全危险性,而雇主不能因你行使申诉权利而对采取报复。如果在工作地点有工会的话,你也应该与当地的工会代表讨论这个问题。
(2) 如果谈话没有解决问题,你可以寻求法律谘询。你可以联络当地的职业安全&健康分部(Divisio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办公室,在电话簿的州立政府页内之劳资关係部门(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Relations)下 (或上网到http://www.dir.ca.gov/DOSH )可以找到联係方法。你也应该记录下并保留关於安全及/或健康触法行为的详细笔记,包括时间、日期、地点及名字。
(3)匿名/隐密性要求让职业安全&健康分部(Divisio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在检查完成後,你有权被告知检查结果并与检视官会面。如果签发了罚单,雇主将有特定的时间来更正这个问题 (“减少期(abatement period)”)。如果你认为这份警示罚单没有充分地正视这个问题,那你有15天的时间提出反驳。
(4)你也可以向职业安全&健康分部(Divisio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针对雇主之安全及/或健康触法行为提出申诉。雇主对你行使合法权力而采取报复是非法的。如果你觉得雇主因为你提出申诉、要求进行检查或抱怨有关安全或健康问题而已经对你采取了报复,应该在报复行为发生的6个月内向加州劳工局 (Labor Commissioner) 提出申诉 (如果你是联邦雇员,则在30天内)。在某些状况下,你的雇主不能因你拒绝一份不安全的工作而对你采取报复。(请见上列#3)。
如果受了伤我应该做什么?
1.通知雇主
告诉雇主有关你受伤以保障权利是很重要的。如果在工作时受伤,你应该立即向上司报告。如果伤或疾病已有一段时间,一旦有症状出现并了解你的伤或疾病是因工作引起时,应该尽快告诉上司。
2.治疗
尽快取得治疗。如果你的伤需要紧急的治疗,到急救室。如果在受伤前你有事先指定自己的医生为治疗医师,那你可以去找他/她。否则至少有初期的30天治疗你必须去看公司的医生。
当你去看医生时,确定要告诉医生你是在工作时受的伤。尽量多给医生关於症状的详细资料。医生将会因为你的伤而决定你是否要暂停工作休息或者是否要调整工作职责及/或工作时间。
3.申请工伤补偿 (workers’ compensation)
在知道你受伤的24小时之内,雇主受规定要给你工伤赔偿 (workers’ compensation) 索赔表(“DWC-1”) 及一份手册解释如何申请劳工赔偿。这份索赔表格有英文与西班牙文可供使用。填妥表格後交还给雇主。
工伤的福利包括:
不管你的伤是谁的错,你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保护。获取工伤的资格不是取决於你从事这份工作有多久、年龄多大、临时工或半职员工,或者是否是美国公民。
如果雇主说你不符合劳工赔偿福利或拒绝给你索赔表,联络州立劳资关係部(State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Relations)之劳工赔偿分部资讯&协助局(Division of Worker’s Compensation, Information & Assistance Bureau) 。你当地的劳工赔偿分部资讯&协助局电话可在电话簿前面之“州立政府办公室”(“State Government Offices”)下找到。
如果我现年16岁或不满16岁并且有受伤该怎么办?
因为工伤赔偿是用来保护工人的,因此即使没有工作许可證或从事一份孩童劳工法(Child Labor Laws)所禁止的职业,如修屋顶,你也会符合资格领取福利。事实上,如果你小於16岁而雇主未按适用的孩童劳工法之规定(如:雇用你工作,而这份工作是被禁止雇用像你一样年纪的人),那你的劳工赔偿福利可能会增加50% 。
谁支付我的医疗费用?
工作受伤的医疗帐单是由雇主支付。要领取福利,向雇主拿取一份劳工赔偿索赔表并要求有关如何向公司之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资讯。治疗你的医生应该会把帐寄到保险公司去。
如果雇主拒付费用而你没有健康保险,你可以:
如果雇主采取报复该怎么办?
在受伤後或因要求福利而雇主对你采取报复是非法的。雇主会因对你采取报复而被罚以高达1万元的处罚。报复行为包括开除、威胁开除、骚扰、威吓或歧视。如果发生类似情形,向劳工赔偿律师作谘询。从你受到报复开始你有1年的时间提出索赔。
投诉关于工作场所的健康及安全,我会受保护吗?
会。你不可以因为投诉有关安全问题而遭到开除,降职、调职到较不理想的工作或班次,或遭到任何形式的骚扰或威胁。如果你觉得雇主因为你提出申诉、要求进行检查或抱怨有关安全或健康问题而已经对你采取报复,你应该在报复行为发生的6个月内向加州劳工委员局(California Labor Commissioner)提诉(或为联邦雇员则有30天向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提诉)。
在哪里我能取得更多资讯?
州政府雇员:您可以电洽加州劳资关系部门(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Relations)之职业性安全与健康分部(Division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旧金山办公室电话: (415) 557-1677 (24 小时),或者您能够在电话簿内的州立政府页中寻找当地办公室电话或上网到http://www.dir.ca.gov/DOSH查看。
联邦政府雇员:如果您是联邦政府雇员,您能够电洽职业性安全与健康局(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之联邦办公室,电话号码:(800) 475-4020。